青岛市分公司黄岛、崂山区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八、九、十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ZD-23101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市分公司黄岛、崂山区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八、九、十包)(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八包; (002)第九包; (003)第十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八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甲方所需服务的单位;
2、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有固定办公地点;与青岛市分公司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3、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9、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002第九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八包;
(003第十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八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3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来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七、其他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的委托,对青岛市分公司黄岛、崂山区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八、九、十包)(二次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GZD-231018
2、项目名称:青岛市分公司黄岛、崂山区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八、九、十包)(二次招标)
3、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黄岛区分公司三个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招标控制价:
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甲方所需服务的单位;
2、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有固定办公地点;与青岛市分公司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3、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9、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各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来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7点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7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20号
联 系 人:韩勇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E-mail:307987202@qq.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0532-67773697
账 户: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802110200991919
联 系 人:孙世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
联 系 人:韩勇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联 系 人: 孙世宁
电 话: 0532-67773697
电子邮件: 3079872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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