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制证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hn-2023-05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制证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38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8.3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制证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制证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6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1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7室)。
七、其他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委托,就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制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制证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zzhn-2023-05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制证中心建设;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98.38万元;
4、服务期(系统建设期):90日历天;
5、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6、质保期:2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①前往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现场获取文件时应携带下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文件时将下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954114625@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18239915077。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和开启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7室)。
3、本项目须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698360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27号D座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永辉
联系电话:0371-55916465
地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
日期:2023年11月0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27号D座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371-696983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联 系 人: 田永辉
电 话: 0371-55916465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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