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530500202300448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5.19万元,招标人为昌宁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主要涉及珠街乡等13个乡镇共42座水库的维修养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水库的大坝主体工程、溢洪道工程及输水、放水设施、防汛专用道路、闸门(拦污栅和阀门)、启闭机、附属设施及管理区进行维修养护,项目概算总投资385.1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一标; (002)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二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一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官网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没有被公示为失信曝光的情况。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B证、C证)并在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二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官网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没有被公示为失信曝光的情况。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B证、C证)并在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0日 08时00分到2023年11月1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0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8时00分中的任意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 ,选择“保山市”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保山市进行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8时30分
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已由昌宁水务局以昌水复〔202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昌宁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主要涉及珠街乡等13个乡镇共42座水库的维修养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水库的大坝主体工程、溢洪道工程及输水、放水
设施、防汛专用道路、闸门(拦污栅和阀门)、启闭机、附属设施及管理区进行维修养护,项目概算总投资385.19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一标;昌宁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二标。各标段包含的水库以及所在乡镇以工程量清单所示为准,各标段包含的各座水库具体实施建设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建设地点:保山市昌宁县。
2.4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官网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没有被公示为失信曝光的情况。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B证、C证)并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0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8时00分中的任意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 ,选择“保山市”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按要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08时30分。交易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网上递交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保山市进行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同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6.3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提前登录平台下载并熟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线回复。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宁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 云南国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 信用代码: 91530102MA6P8FQ19N地 址: 昌宁县右甸南路2号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商务中心1101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875-7130753 电 话: 18213028102电子邮件: 601509356@qq.com 电子邮件: 1651084101@qq.com9.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昌宁县水务局
监督电话:0875-713071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宁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宁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昌宁县右甸南路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75-7130753
电子邮件:60150935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商务中心1101号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18213028102
电子邮件: 1651084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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