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23-11110)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320万元,招标人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4.0万m3/日北干渠取水口1座,配套DN1000长距离水输水管道约24km,减压水池5座,在甘滩村开凿取水深井及配套管线,取水1.0万m3/日;新建净水处理厂一座,总建筑面积约9425平方米,处理规模5.0万m3/d,并配套建设部分配水管道;2、停车场工程:建设地上停车场、岗亭、管理休息室、公共厕所,安装出入口智能系统套等配套设备设施购置,并安装充电桩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标段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1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15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线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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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972-82195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联 系 人: 蔡成斌、李森邦
电 话: 0971-6108290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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