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储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52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第二批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储备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8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年第二批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储备项目共11个项目,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KCSJ2-1标段; (002)KCSJ2-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KCSJ2-
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对设计咨询有兴趣的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或“公路专业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002KCSJ2-
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对设计咨询有兴趣的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或“公路专业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 12时00分到2023年12月05日 10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入口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 系 人:葛子健、宿春辉
电 话:0991-5281931、5282133
电子邮件:105593409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联 系 人: 王顺明
电 话: 13209906878
电子邮件: 1339688435@qq.com
2023年第二批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储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第二批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储备项目已列入项目计划(批准文号:新交公管〔2023〕24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对公路技术状况、交通量、使用年限、路网结构等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工作内容 方案。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评价、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的编制、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详细勘察;
设计周期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KCSJ2-1标段至KCSJ2-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对设计咨询有兴趣的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或“公路专业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1
黑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勘察设计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入口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1:00
5.2递交方法:(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11:00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
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fwzn/004003/2.html)。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fwzn/004003/20200305/56a0cc77-ba88-4624-b89c-49e211f2f982.html。
7.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0&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7.5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fwzn/004003/2.html。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
邮 编:830000 中邮央 城编9:号83楼00六00层
联系人:葛子健、宿春辉 联系人:王顺明、范晓梅
电话:0991-5281931、5282133 电 话:13209906878、15099157196行政监督:0991-5281015
纪检监督:0991-528217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2023年第二批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储备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划分一览表序
标段 管养单位 施工路段起迄点名称 施工路段起迄点桩号 里程 二级 三级 建议处理方案号
1 奎屯公路管理局 G312乌苏市郊区-乌苏市四棵树镇 K4439+699-K4456 16.301 16.301 路面修复养护G217和布克赛尔县黑山头-
2 阿勒泰公路管理局 K201+482-K220+000 18.518 18.518 路面修复养护和布克赛尔县乌图布拉克
KCSJ2-1 3 伊犁公路管理局 G218霍城县惠远镇-霍城县六十六团 K64+000-K76+000 12 12 路面修复养护4 伊犁公路管理局 G578新源马场过境-巩留县龙口 K94-K100、K104-K106+972 8.972 8.972 路面修复养护S318托里县乌雪特乡S201岔口-
5 塔城公路管理局 K342+444-K367+000 24.556 24.556 路面修复养护托里县乌雪特乡
6 和田公路管理局 G315洛浦县水泥厂-洛浦县布雅乡 K2414+027-K2429+010 14.983 14.983 路面修复养护7 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G218线34团14连-34团2连 K970+000-K979+000 9 9 路面修复养护8 喀什公路管理局 S310疏勒县罕南力克镇-塔孜洪乡 K123+500-K128+500 5 5 路面修复养护KCSJ2-2
9 喀什公路管理局 S215阿勒萨克马热勒乡-阿拉格尔乡 K75+000-K96+000 21 21 路面修复养护G312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棉纺厂-
10 哈密公路管理局 K2289+000-K2297+000 8.9 8.9 路面修复养护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道班
乌鲁木齐公路管理 G314达坂城二十里店-
11 K66+000-K78+000 12 12 路面修复养护局 乌鲁木齐县白杨河
- 4 -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KCSJ2-1至KCSJ2-2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对设计咨询有兴趣的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或“公路专业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 绩 要 求
KCSJ2-1 近年至少完成2个且单个里程不小于10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KCSJ2-2 护工程(大中修工程)或公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
注:1. “近年”指从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己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己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
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
“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 5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
KCSJ2-1
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
KCSJ2-2
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2个及以上二级及
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大中修工程)或公路
KCSJ2-1
项目负责人 1
KCSJ2-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
人。
注:1. “担任过的设计项目”应是“初步设计己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己批复”的项目。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
、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
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 6 -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投标费率低)的投标人优先;
1 评标方法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投标费率)的内容。
2.1.
形式评审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
与响应性 。
2.1.
评审标准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d.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报价(投标费率)(包括大写费率和小写费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投标费率)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费率最高控制值),且报价唯一。(4)投标报价(投标费率)的大写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一致。(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资格评审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标准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0分分值构成(
主要人员: 20分
2.2.1 总分100分
业 绩: 20分)
履约信誉: 10分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投标费率):10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勘察设计标段。
A、勘察设计单位按以下原则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及标段号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且优先推荐各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标段号的顺序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优先推荐该投标人为标段号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投标人已取得某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该投标人必须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如出现某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取得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允许在本标段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的数量)。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B、招标人有权选择各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设计咨询单位,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未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或“公路专业项目咨询”)或在对应标段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或“公路专业项目咨询”)的网页截图,将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设计咨询单位,仍有上述情况的依次类推,直至推荐出对应标段的设计咨询单位。
投标人不得无故推辞或拒绝招标人的选择,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展相关咨询工作。
9
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细则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审因素 各评审因素细分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权重分值 项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 类似勘察设计项
(a) 20分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20分。
体业绩 目业绩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 项目负责人任职
(b) 20分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20分。
和能力 资格与业绩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8分。(2)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以下信用评价方式计算: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新交发〔2016〕3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4号)等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2022、2021、202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0.5、0.3、0.2。
(c) 投标人的信誉 10分 10分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Y=Y1×0.5+Y2×0.3+Y3×0.2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Y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上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10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审因素 各评审因素细分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权重分值 项
各评价等级的得分值为:AA级得2分,A级得1分,B级不得分,C级得-1分,D级得-2分。投标人近三年度某一年无新疆交通运输厅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其信用评价延续上一年度设计企业评价结果,延续一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认定。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勘察设计企业,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等级对待。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本行政区域内及外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B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C级及以下对待。注:a.当投标人具有“设计单位”类别信用评价时,以本类别信用评价记录为准;当投标人具有其他类别信用评价时,本项目信用评价加分不予考虑。b.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同时具有公路建设工程和养护工程的信用评价结果时,在其参与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行业评优等情况时,采用其信用评价分数低的结果。投标人能充分了解项目区域的建设环境、现有路网的现状和沿线城设计方案 5分 镇的发展规划,熟悉当地民族文化,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论证合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
的得4.6~5分,基本合理得4.5分。
(d) 10分
设计思路
路线总体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各项主要指标应用适当,技术建议书
总体设计思路 5分
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工程造价初步测算合理得4.6~5分,基本合11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审因素 各评审因素细分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权重分值 项
理得4.5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
技术关键点和难点论述清楚,对策措施合理得9.1~10分,基本合(e) 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10分 10分
理得9分。
及其对策措施
各阶段和环节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切合实际,合理可行,各专业组之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
(f) 6分 6分 间的工作衔接紧密,各阶段测设工作方案工序流程图结构合理得5.排
5~6分,基本合理得5.4分。
内容全面,测设各环节均处在受控状态,质量控制流程图清晰合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g) 8分 8分 、关键人员配置优良、进度措施有效可行得7.3~8分,基本合理得7
、进度保证措施
.2分。
投标人能够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明确开展技术交底工作,并定期开展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 设计回访工作,指定了合格的后续服务人员,明确了后续服务组组(h) 6分 6分
施 长及服务时间,并对后续服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有明确规定的得6分。
评标价(投标费率)的确定:评标价(投标费率)=报价函文字报价(投标费率)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的确定: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费率)去掉一个(i) 评标价(投标费率) 10分 10分 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投标费率)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投标费率)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投标费率)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12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审因素 各评审因素细分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权重分值 项
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评标价(投标费率)得分计算公式示例:Fi=F-|Ri-R|×100×E式中:Fi——评标价(投标费率)得分;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 10;
Ri——评标价(投标费率);R——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若Ri≥R,则E= 0.2;若Ri<R,则E
=0.1。评标价(投标费率)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低为0分。
注: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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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14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 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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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
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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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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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 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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