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野生动物救助站及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20231121001
项目名称:野生动物救助站及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野生动物救助站及办公用房改造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项目建设内容为:野生动物救助站及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2.付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2023年12月06日至2024年02月04日,共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监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能胜任相应的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调整专业或增加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中途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3)监理人员应按期进场到位工作。
6.成果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成果应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安全监理文件、环保监理文件、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监理材料。成果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完整。
7.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8.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06日至2024年02月04日,共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符合项目特定性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lnhx999999@163.com进行邮箱报名,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24-31871131进行确认。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民市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24-87531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于涛024-31871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涛
电 话: 024-318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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