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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平台营销投放项目微博招标公告
2022-05-04 19:14:31
南京市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平台营销投放项目微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媒体平台营销投放项目(微博)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媒体平台营销投放项目(微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媒体平台营销投放项目(微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成立2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与实施能力(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月5人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独立法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为微博媒体平台的代理商。需提供可以证明的代理商资质证书。一级代理商/核心代理商需提供媒体授权的代理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二级代理商需提供一级代理商牌照+一级代理商出具的二级代理商合作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需在所投标段的年消耗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并需提供可以证明此投放金额的凭证,如广告发布、广告服务、视频策划或其他类似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框架协议的,需提供含有明确服务金额的发票或付款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公司内部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1年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官方网站截
图)。凡被列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现场核对);
(7)投标人承诺已充分理解招标需求,可按项目的招标要求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4—29 09:00到2022—05—13 17:00
获取方式:线上支付招标文件服务费,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5—24 09:30: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05—24 09:30:00
七、其他
日期:2022年4月29日
招标编号:JTCC—2211AX1272
1.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编号:JTCC-2211AX1272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要求,对新媒体平台营销投放项目在微博平台的营销投放服务进行必要的采购,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平台投放和服务:包括平台售卖的所有产品、非标资源及招商项目等的投放,以及包括素材及
落地页的创意和制作、双方技术打通、账户开立、投放策略制定、投放优化、数据分析、结案报告、品牌号运营等投放和优化服务的全流程服务;
(2)KOL合作:KOL合作内容和形式由华泰决定,内容由KOL号主或华泰提供,会包含官方达人平台直接下单以及MCN下单等商务形式,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人短视频/直播合作、直播间连麦、组件使用等,以及平台的其他创新合作形式,根据监管环境变化不排除取消此部分投放;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成立2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与实施能力(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月5人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独立法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为微博媒体平台的代理商。需提供可以证明的代理商资质证书。一级代理商/核心代理商需提供媒体授权的代理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二级代理商需提供一级代理商牌照+一级代理商出具的二级代理商合作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需在所投标段的年消耗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并需提供可以证明此投放金额的凭证,如广告发布、广告服务、视频策划或其他类似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框架协议的,需提供含有明确服务金额的发票或付款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公司内部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1年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官方网站截图)。凡被列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现场核对);
(7)投标人承诺已充分理解招标需求,可按项目的招标要求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服务费500.00元,售后不退。
负责人:赵 琳
TEL:165-1777-5551
邮箱:zqsd555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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