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公告

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3-JKFDZB-F300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项目,包括指挥车(越野车)、运输车、大客车、旅游行、轿

车、通用底盘特种车辆等车辆的维修保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需具备北京市交通委频布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

(3)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4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兴运嘉园西门最北侧底商二层201室 3.方式:现场文件需由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被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加盖公章。4.售价: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延庆区兴运嘉园西门最北侧底商二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时1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兴运嘉园西门最北侧底商二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JKFDZB-F3003

2.项目名称: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暂定40万元(人民币),将按实际需求进行年度结算;项目最高限价(如有):40万元

5.采购需求: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项目,包括指挥车(越野车)、运输车、大客车、旅游行、

轿车、通用底盘特种车辆等车辆的维修保养。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需具备北京市交通委频布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

(3)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兴运嘉园西门最北侧底商二层201室

3.方式:现场文件需由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

被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加盖公章。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兴运嘉园西门最北侧底商二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兴运嘉园西门最北侧底商二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 注: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对违规供应商给予书面警告,1年至3年和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对于围标串通,恶意竞标,失信违约,阻碍调查等故意扰乱采购程序,造成军队利益受损的供应商,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须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进行注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某部

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13-87871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层

联 系 人: 张静怡

电 话: 18210056205

电子邮件: gjglyq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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